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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家呼吁互联网安全立法

专家呼吁互联网安全立法

[[wiki]wiki[/wiki]][/wiki]目前国内有关[wiki]互联网[/wiki][wiki]安全[/wiki]的法规中,只有1994年2月国务院颁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[wiki]计算机[/wiki][wiki]信息[/wiki][wiki]系统[/wiki]安全保护条例》中有明确的关于“计算机病毒”的界定。而对“灰鸽子”这[wiki]类[/wiki]近几年新出现的[wiki]木马[wiki]程序[/wiki][/wiki],在法律上却没有明确的界定和监管办法。
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第28条明确指出,“计算机病毒,是指编制或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功能或者毁坏数据,影响计算机使用,并能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。”按照这个条例的规定,“灰鸽子”并不属于“病毒”因为它不能“自我复制”。而“灰鸽子”也一直声明,自己只是“远程控制[wiki]软件[/wiki]”。2005年4月27日,国家[wiki]版权[/wiki]局对“灰鸽子远程[wiki]管理[/wiki]软件”正式授予软件类著作权登记证书。



  金山反病毒工程师 李[wiki]铁[/wiki]军:从这一点来说,可以把所有的木马都看成是远程控制软件,它们的工作原理是一样的。根据它的行为来判断,我们很早就定性它为木马。



  小寒:它就是木马,就是病毒。



  国家反病毒应急处理中心 张 健:我们认定它是有[wiki]恶意软件[/wiki]特点的,但是就灰鸽子本身我们并没有鉴定,因为没有人提出过针对它的鉴定,民不举,官不纠。



  在《计算机信息[wiki]网络[/wiki]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和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》中分别规定,制造和传播病毒、攻击计算机系统、非法截获他人[wiki]电子[/wiki]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、利用互联网进行盗窃、诈骗、敲诈勒索都是违法的;但是对于“木马、[wiki]黑客[/wiki]程序、恶意软件”等程序本身并没有明晰的界定,而这些看似并不违法的程序本身,今天恰恰是网络非法活动的源泉。



  小寒:尤其是像灰鸽子这种软件,比如国家判定他合法的话应该怎么运行,合法的话要按现在这么运行那肯定是不行的,不合法的话怎么取缔,不要说按危害性,造成多大后果,很多都是现在都是造成后果才会判。



  金山反病毒工程师 李铁军:如果说我们仅仅只是出一种病毒我们出一种解决方案,不从根本上解决它,我觉得杀毒软件厂商它[wiki]技术[/wiki]上再怎么样作调整,怎样更新技术,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。



  国家反病毒应急处理中心 张 健:在技术上有一定困难,很难取证,另外在法律监管上也有问题,比如果后果严重,什么样算后果严重。



  专家再次提醒网民朋友们,在目前情况下要提高自身互联网防范意识;因为“灰鸽子”这类木马程序、恶意软件都是通过网页传播,所以不要点击那些内容不健康的电影[wiki]网站[/wiki]、视频[wiki]聊天室[/wiki];不要随意打开通过邮件、QQ等传递的链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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